四川/凉山-2025-09-01 00:00:00
询价邀请公告
石、营两站防雷装置检测已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对设备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现盐源县兴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对“石、营两站防雷装置定期检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石、营两站防雷装置定期检测项目
二、项目概况
盐源县兴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石门坎、营盘山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树河镇,距盐源县城**公里左右,交通便利。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对设备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我司拟采用询价方式选取石、营两站防雷装置定期检测项目服务商。
三、控制价
该项目控制价为含税总价*****.**元(大写:叁万元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年*月*日以来完成*个以上防雷装置检测业绩(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加盖鲜章);
(*)服务商必须资质齐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法律风险承担能力;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为基本条件;不具备的不给予参与评标资格。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发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的扫描件(***格式)、《采购文件领取表》至邮箱*********@**.***(以上资料均须为盖章的扫描件),资料提交后领取人应及时电话通知采购人。
采购文件领取表
项目名称 | 石、营两站防雷装置定期检测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
领取人 | (签字) |
联系方式 | 电话: |
邮箱: | |
领取文件提交 的资料 |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 |
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领取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完整、合格的资料后及时将采购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采购文件领取表》中登记的邮箱。由于供应商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填写有误而未获取采购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文件后**小时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人确认收到以及是否参加项目采购。供应商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视为已收到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本次采购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本次采购可以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但因邮寄导致询价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响应文件接收的截止时间(询价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响应文件的邮寄地址为:凉山州西昌市胜利南路二段*号,
收件人:白雯,联系电话:***********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盐源县兴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凉山州西昌市胜利南路二段*号
采购联系人:白老师***********
技术咨询联系人:姚老师***********
盐源县兴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