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认知障碍照护专区产品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2025-09-01
浙江/金华 变更澄清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认知障碍照护专区产品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浙江/金华-2025-09-01 00:00:00
浙江/金华-2025-09-01 00:00:00
朗读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认知障碍照护专区产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 报价口径 | 报价口径为总价人民币报价。按四舍五入计算最多保留到分。 | 以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单价限价为基础,按单价限价的统一折扣进行报价。百分号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报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
| * | 工期 |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同时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向采购人申请验收。 |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同时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向采购人申请验收。 |
| * |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 ****/*/* *:**:** | ****/*/** *:**:** |
| * | 技术资信评分明细表*项目团队*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 | 注:同一个人只计一次分。需提供住建和人社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佐证(包含顶部网址、网页名称及网页底部信息)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注:同一个人只计一次分。需提供住建或人社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佐证(包含顶部网址、网页名称及网页底部信息)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与本更正公告矛盾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金东区岭下镇卫生院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岭下镇卫生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池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号(阳光招标)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慧、谢迦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浙江金华阳光招标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金东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 ********
附件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