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9-01 00:00:00
大足区龙岗街道西禅社区日间老年照料中心室内装修竞争性比选公告
**********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 元 | * 项 | ***,***.** 元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成交原则
六、商务条款
(一)项目工期:**日历天。
(二)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进行,采购人按照有关要求自行组织进行检查验收。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工程质量,工程用建筑材料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质量要求: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工程完工后,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验收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成交供应商未达到比选文件的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本项目最高限价价为 ******.** 元(大写:玖拾肆万壹仟叁佰捌拾叁元肆角肆分),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计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中家具设备采购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
报价范围: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比选文件及补遗文件约定的范围进行报价。
*.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模式,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和结合下述相关文件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报建(如需)、验收、后期服务、保险、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报价依据:
(*)本工程依据清单规范及规则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指南》(****)、《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应的配套定额和文件。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最高限价编制和审查管理暂行规定》、《重庆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合理价格组成及合理低价投标报价暂行规定》(渝建发〔****〕**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发****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等六部定额的通知(渝建发〔****〕**号);市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颁发****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渝建发〔****〕**号)及其相关配套定额;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渝建发〔****〕**号)、《关于调整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内容及费用标准的通知》(渝建发〔****〕**号)、《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管理的通知》(渝建〔****〕***号)、《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号)”等相关配套文件。
人工单价按****年第二季度《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人工信息价大足片区调整;
材料单价参照****年第*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大足地区(重庆主城区)材料价格并结合当地近期市场价进行调整。
*、结算方式:结算总价=中标单价×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变更或新增±合同约定的其它因素(本项目最终结算总价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的金额为准)
(*)本工程实行综合单价计价模式,采购人按规定的建设内容和成交价格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除工程在施工建设期间经采购人同意的重大变更准予调整外,其它擅自调整变更的,结算时不予调整。重大变更调整的按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计价定额执行《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爆破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和《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
(*)工程人工和材料(材料暂估价除外)价格在施工建设期间实际发生价格与发包价资料的的价格相比,不论涨跌,结算时均不予调整。
(*)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以及在施工建设期间经采购人同意的重大设计变更,结算原则如下:
若涉及工程变更部分工程量,由成交供应商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报经采购人和监理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亦无类似项目,也无定额可套用的,由成交供应商会同监理人、采购人按相关原则、编制方法编制补充,或参照重庆市场相同工作的市场价格上报监理人,最终价格按成交供应商、监理人、采购人共同询价确认的价格执行。
(*)项目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价款结算方式:
①工程内容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相同子项的综合单价报价执行;
②工程内容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由采购人审定);
③工程内容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本工程依据现场实际踏勘,按照行业相关规范及规则执行,并经双方签证确定。
④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中标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进行下浮后结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认质核价的材料费不下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