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2025-09-01 00:00:00
汉阴县平梁镇中心小学信息化教学设备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信息化教学设备购置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信息化教学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第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 | 台式计算机 | 信息化教学设备购置 | **(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第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二次)公告的招标文件与****年*月*日第一次公告的招标文件完全相同,第一次公告中投标报名却未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二次)公告应严格遵守投标诚信、审慎报名。如不参与投标,必须书面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阴县平梁镇中心小学
地址:汉阴县平梁镇棉丰村三组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汉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汉阴县城南凤凰大道财政局*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先生
电话:************
汉阴县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 * 采购公告
- * 变更公告
- * 结果公告
- * 废标/终止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