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国有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第56期房屋(东苑1幢营业房)招租
2025-09-01
江苏/南通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南通国有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第56期房屋(东苑1幢营业房)招租
江苏/南通-2025-09-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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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国有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年第**期房屋(东苑*幢营业房)招租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南通国有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年第**期房屋(东苑*幢营业房)招租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南通国有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出租方承诺合法享有该房屋出租权; *.按房屋现状出租; *.出租前的水电等费用出租方已结清,承租期间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与出租人按实结算;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未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或以合作承包等其它方式变相转租;*.承租方须认可合同文本中的条款。合同到期或解除,承租方应在到期日无条件撤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其他条件以出租方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规定为准。 *.该房屋用途为商业。意向承租方应根据标的环境、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等因素确定租赁用途,并在参与本次招租前与出租方沟通确认租赁用途,若意向承租方因未事先沟通或确认相关消防安全要求等导致无法实现租赁目的,相关责任均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因此导致出租方损失,应予赔偿。 *.承租方经营业态、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有关营业执照和消防许可的一切必要手续,相关费用和结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概不负责,租金不受承租方是否能办妥相关审批手续的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