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5-09-01 00:00:00
,,
安庆市鑫凯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年产****吨食品包装容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安庆市鑫凯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委托安徽中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安庆市鑫凯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年产****吨食品包装容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安庆市鑫凯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年产****吨食品包装容器项目
建设单位:安庆市鑫凯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工业园石牌大道东**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万元,租赁厂房约****平方米,购置吹膜机、印刷机、分切机等,年产****吨塑料包装袋。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庆市鑫凯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联系人:向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中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梦蝶
联系电话:***********
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附件*公众意见表.****安庆市鑫凯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邮编:******
皖公网安备 **************号
皖***备********号
网站标识码:**********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