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河西区上海道小学天津市河西区上海道小学峰汇广场校区教育教学房屋租赁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25-09-01
天津 招标采购
关于天津市河西区上海道小学天津市河西区上海道小学峰汇广场校区教育教学房屋租赁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天津-2025-09-01 00:00:00
关于天津市河西区上海道小学天津市河西区上海道小学峰汇广场校区教育教学房屋租赁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天津市河西区上海道小学天津市河西区上海道小学峰汇广场校区教育教学房屋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年**月**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河西区上海道小学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河西区上海道小学
项目名称:天津市河西区上海道小学峰汇广场校区教育教学房屋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津市河西区上海道小学原峰汇广场校区作为一年级校区,当前租赁使用**间教室。新学期计划作为二年级和部分五年级校区使用,预计安置****名左右师生教育教学,需增设至**间教室、*间办公室、部分专用教室及公共区域等。经调研,结合原峰汇广场校区的地理位置、空间布局等情况,新增教室后仍可满足教育教学需求。本次招标服务内容主要是为天津市河西区上海道小学租赁天津隆迪立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与围堤道交口西南侧峰汇广场的房屋建筑及配套服务,用途为教育教学使用。整体预算为****万元,拟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租赁期限为贰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我校教学用房的实际使用需求,并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经考察,只有天津隆迪立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与围堤道交口西南侧峰汇广场的房屋能满足学校租赁场地规模、条件等要求,有足够的教室及办公用房,各种设备实施齐全,无产权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该租赁服务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情形,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选择天津隆迪立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为天津市河西区上海道小学提供房屋建筑作为分校区使用。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隆迪立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与围堤道交口西南侧峰汇广场******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宋燕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绍兴道***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系人:薛一鑫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天津市河西区上海道小学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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