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丹景山镇旅游观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书第02号
2025-09-01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彭州市丹景山镇旅游观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书第02号
四川/成都-2025-09-01 00:00:00

彭州市丹景山镇旅游观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书第**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万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彭州市丹景山镇旅游观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书

**

致各投标人:

现将彭州市丹景山镇旅游观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一、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设计人员配备情况

*、结构专业(*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分,本项最多得*分。





修改为: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设计人员配备情况

*、结构专业(*人):具有全国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分,本项最多得*分。





二、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施工预付款

预付款金额:本项目工程建设费暂定签约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

修改为:

**.*.* 施工预付款

预付款金额:本项目工程建设费暂定签约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四、招标文件中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湔江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时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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