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9-01 00:00:00
黔江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行政中心一期工程(党校地块)答疑补遗文件
黔江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行政中心一期工程(党校地块)
补遗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黔江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行政中心一期工程(党校地块)”的补遗通知公布如下:
*、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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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报价 |
*.安全文明施工费: *.*根据《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注:采用全费用清单计价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仅针对《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评审。 |
更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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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安全文明施工费: *.*根据《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注:采用全费用清单计价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仅针对《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评审。 |
*、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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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所采用技术、工艺和产品等必须执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年版)(渝建发〔****〕**号)的规定。 |
更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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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本项目所采用技术、工艺和产品等必须执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年版)的规定。 |
*、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
“**.* 竣工结算审核
(*)措施项目:
③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的规定进行结算。”
修改为:
“**.* 竣工结算审核
(*)措施项目:
③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修订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的规定进行结算。”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年*月**日*:**,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年*月**日*:**,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年*月**日*:**。
注:本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本项目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及澄清制作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无论投标人关注或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一律全部知晓。
招标人:重庆市黔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博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工程量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