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城南镇2025-2026学年度公办学校校园餐大米采购项目(二次)
2025-09-01
安徽/六安 招标采购
裕安区城南镇2025-2026学年度公办学校校园餐大米采购项目(二次)
安徽/六安-2025-09-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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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城南镇*********学年度公办学校校园餐大米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城南镇*********学年度公办学校校园餐大米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勤龙米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固镇镇(固镇工业集中区)

成交金额:贰拾肆万肆仟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物类

称:裕安区城南镇*********学年度公办学校校园餐大米采购项目

牌:康重牌

规格型号:每袋约****

数量:约*.*(万公斤)

*.**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海洋、杨剑、张家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银波大厦**楼,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中心学校

址: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南河大道与淠滨路交叉口东北***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欣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六安市银波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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