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2025-09-01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铁东区****年危房改造楼本体项目监理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年危房改造楼本体项目监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鞍山市铁东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地 址:解放东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鞍钢工程技术监理(鞍山)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高新区激光产业园**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铁东区****年危房改造楼本体项目监理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监理要求: (*)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双方签订监理合同,工程准备工作起至工程终验完成,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建立规定进行监理。 (*)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用的大宗材料和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测试设备。 (*)项目的监理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工程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总监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其他人员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人员*名、工程造价人员*名。 所有拟配备于本项目的人员在施工期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且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中保持一致,若需更换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在征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驻现场人员如需请假,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在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离开;若在检查中发现驻现场人员不在现场,将按《辽宁省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处罚并处以罚款(项目总监不在现场罚款****元次、其他人员不在现场罚款罚款****元人·次) (*)本项目的总监最多同时在监*个项目(包含本项目),若总监不能在现场驻场则需为本项目配备驻场的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需具有国家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证)。监理人员需具备经市级及以上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并发放的监理员证(提供相应证书),工程造价人员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提供相应证书)。 *.办公设备检测设备要求 (*)具有混凝土质量检测等必要的设备与手段。 (*)有施工测量设备仪器(经纬仪等)等需要的设备。 (*)有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通讯工具等办公设备齐全,手段现代化。 (*)有办公用车辆。 (*)承诺的办公检测设备必须进驻现场。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