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医疗设备第四批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08-29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医疗设备第四批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成都-2025-08-29 00:00:00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年医疗设备第四批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医疗设备第四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文件**包技术要求并且延期开标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一、原招标文件**包 有创呼吸机 技术要求中“ *.▲支持升级食道压(含食道压滤波技术、食道压基线校准功能)和胃内压监测功能。”变更为“ *.支持升级食道压和胃内压监测功能。”

二、原招标文件**包 有创呼吸机 技术要求中 “**.采用不小于**英寸的彩色电容触摸控制屏,气动电控,适用于任何年龄段患者,标配一体式备用空气气源。” 变更为“**.采用不小于**英寸的彩色电容触摸控制屏,气动电控,标配一体式备用空气气源。”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品目:*********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号。

采购计划号:********************;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以一体化系统推送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太平街**号

联系方式:叶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张玲/周备/王宇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玲/周备/王宇

电话:***********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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