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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公安局交通安全设施应急抢修及隐患整治工程(*********)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号
供应商(乙方):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益乐路***号*幢*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县公安局交通安全设施应急抢修及隐患整治工程(*********)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
长沙县公安局交通安全设施应急抢修及隐患整治工程(*********) |
其他服务 |
长沙县公安局交通安全设施应急抢修及隐患整治工程(*********) |
项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佰叁拾肆万陆仟捌佰陆拾陆元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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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优惠率(%) | | * | 长沙县公安局交通安全设施应急抢修及隐患整治工程(*********) | 其他服务 | 长沙县公安局交通安全设施应急抢修及隐患整治工程(*********) | 项 | * | **.** | 本项目按照乙方所投单价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结算金额=投标单价*实际验收合格工程量,最终以投评中心结算评审金额为准。清单内若有未包含的分项按综合优惠率进行据实结算。在服务期内,甲方、乙方均不进行设施材料价格调整。乙方的报价已包含税金、运输、装卸、安装(含施工辅材)、场地使用费、车辆设备费、人工费、仓储、损耗等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费用),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本项目中标价为两年*******.**元,合同一年一签,本次合同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金额为*******.**元。本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到期。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对响应速度能力的要求 (*)信号灯故障(包括路口停电)、***报警和对道路行车安全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在接到报警任务后 **分钟内到达现场; (*)通过数字城管、民警巡逻等渠道来的非紧急性任务,可以根据事情轻重缓急在合理时间完成,但原则上不能超过**个小时; (*)隐患治理、交通优化、信号调优等任务,按照采购单位的安排,在合理的工期内完成。 *、对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 (*)信号灯故障小问题必须在*个小时内解决,一般性问题必须在*小时内解决,大故障问题必须在**小时内解决,个别不能按时解决的问题报采购单位批准延期。 (*)熟悉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相关标准、规范,具备交通组织优化、信号控制优化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关设备,能根据道路和车辆通行状况提出交通优化、信号调优、绿波保障等方案。 *、对施工现场安全的要求 (*)中标人制定全面、可行的安全制度,并提交采购单位备案,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制度。 (*)故障路口在故障修复前必须采用移动式临时信号灯等临时措施疏导交通,以确保道路畅通。 (*)在施工路段前后按照规范设置施工警示牌、反光锥等设施,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施工人员必须穿戴有反光标示的工作服或反光背心、安全帽、绝缘鞋,高空作业时身着安全带,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在维修维护施工前,采购单位必须对周边环境做好安全防护和交通疏导工作。如果疏导交通有困难,应及时通知辖区内交警,辖区内交警应及时赶赴现场、疏导交通。
*.人员配置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履行。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履行。
*.其他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履行。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本项目按照乙方所投单价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结算金额=投标单价*实际验收合格工程量,最终以投评中心结算评审金额为准。清单内若有未包含的分项按综合优惠率进行据实结算。
*.付款方式:
工程进度款可按每月实际进度的**%支付(每月**号,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上月已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的对账单,甲方核对确认并根据考核结果确认上月实际支付款项,确认后,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实际支付款项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投评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即付至结算款项的**%;剩余结算款项的**%部分应结合合同及县内文件政策规定支付(该期限内不计息)。 甲方对乙方根据《长沙县公安局交通安全设施应急抢修及隐患整治项目管理考核办法》、《长沙县公安局交通安全设施应急抢修及隐患整治项目考核扣分标准》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用月百分制,每月初对上个月项目施工进行考核,在每月考核评分中,乙方应保证得分达到**(含)分以上,未达**分的:**分(不含)以下,每扣*.*分,将按该月实际验收合格工程量金额的*.*%扣除,以此递增,在月考核中如果未达**分的或连续三个月未达**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收取当月应结算费用;年度汇总考核:第一年度最后一个月采取汇总考核方式,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根据每月考核评分中如连续二个月未达到**分的,将不再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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