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墩头镇中心幼儿园部分房屋建(构)筑物拆除及残值收益权项目澄清公告更正答疑
2025-09-01
江苏/南通 变更澄清
海安市墩头镇中心幼儿园部分房屋建(构)筑物拆除及残值收益权项目澄清公告更正答疑
江苏/南通-2025-09-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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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墩头镇中心幼儿园部分房屋建(构)筑物拆除及残值收益权项目澄清公告
海安市墩头镇中心幼儿园部分房屋建(构)筑物拆除及残值收益权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信息来源: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海安市墩头镇中心幼儿园部分房屋建(构)筑物拆除及残值收益权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原项目竞买人报名登记如下:
竞买人须于****年*月*日**时前上传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产权人身份证,授权产权人、项目负责人与竞买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其为授权产权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通过资质审查的意向竞买人,须于****年*月*日**时前在指定账号缴纳保证金,方可参加竞价。
现更正信息如下:
竞买人须于****年*月*日**时前上传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与竞买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其为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通过资质审查的意向竞买人,须于****年*月*日**时前在指定账号缴纳保证金,方可参加竞价。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