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09-01 00:00:00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温州市华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年度第一批汽配物资零库存供应商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度第一批汽配物资零库存供应商
三、项目性质:自主采购委托代理(其他类国企采购,属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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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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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第一批汽配物资零库存供应商 |
* |
项 |
******** |
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报名、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年* 月* 日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均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采购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获取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划龙桥路***号奥乐大楼二楼西首*号
*.报名联系方式:***********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 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划龙桥路***号奥乐大楼二楼西首*号
*.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划龙桥路***号奥乐大楼二楼西首*号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温州市华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确认到帐,并换取收据。
温州市华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温州鹿城五马小微专营支行
账号:********************
九、其他事项:
*.采购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划龙桥路***号奥乐大楼二楼西首*号,书面质疑受理人:张先生,质疑联系电话:***********。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华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划龙桥路***号奥乐大楼二楼西首*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市华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 日
温州市交运集团所属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年度第一批汽配物资零库存供应商项目(其他类)的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市华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年度第一批汽配物资零库存供应商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年* 月* 日下午**:**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划龙桥路***号奥乐大楼二楼西首*号,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同时将该原件书面寄至温州市华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采购文件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市华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