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樟树镇人民政府 永兴县樟树镇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包1)合同公告
2025-09-01
湖南/郴州 中标结果
永兴县樟树镇人民政府 永兴县樟树镇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包1)合同公告
湖南/郴州-2025-09-01 00:00:00

永兴县樟树镇人民政府 永兴县樟树镇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包*)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合同编号:永财采计[****]****号**
采购人(全称):永兴县樟树镇人民政府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长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永兴县樟树镇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永财采计[****]****号
*、项目内容:永兴县樟树镇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
*、是否分包:否
*、项目负责人:张俊水
*、联系电话:************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具体标的见附件。
*、合同定价方式:
*、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地点:永兴县樟树镇人民政府食堂楼、计生办大楼、社区楼、宿舍楼等**套住房
*、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永兴县樟树镇人民政府
验收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
验收标准:合格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采购人执一份,供应商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永兴县樟树镇人民政府食堂楼、计生办大楼、社区楼、宿舍楼等**套住房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方:(公章)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罗强法定代表人:李志强
委托代理人:张俊水委托代理人:廖婵婵
话:************话:***********
真:真:
址:址: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便江街道园丁路教师安居工程*区**栋***室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骆仙支行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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