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顺)财采决〔2025〕9号
2025-09-01
广东/佛山 中标结果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顺)财采决〔2025〕9号
广东/佛山-2025-09-0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康复医院智能化第一标段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人:广州四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灵山东路*号***室(部位:***)自编****号

法定代表人:赵辉

被投诉人*:南方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甲子路*号

被投诉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号*楼***室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时间:****年*月*日

投诉人广州四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被投诉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和南方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智能化第一标段项目(采购项目编*****************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认为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设置存在倾向性、排他性,违反相关法规规定。

*.检测报告设置双重标准,误导评标委员会。

*.功能演示构成歧视。

*.答复函辩称“至少有三家不同品牌产品可满足要求”。主要指未列出符合要求的品牌名称及型号,也未提供产品说明书、检测报告等佐证,未附市场调查的原始数据(如供应商访谈记录、产品参数比对表、第三方市场分析报告等),未说明“市场调查”的实施主体、时间范围、样本覆盖范围(如是否涵盖主流品牌、中小品牌及新兴供应商)。

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现已办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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