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5-09-01 00:00:00
一、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 宿州市立医院标识标牌制作业务社会化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宿州市新创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市辖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室
中标(成交)金额: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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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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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州市立医院标识标牌制作业务社会化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 范围:服务范围包括南区、北区 (含宣传展板、横幅、展架、海报、科牌)等共**项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保障医院宣传工作需要,保证患者就医的方便、快捷、准确,不断完善标识系统,及时设计、制作、安装新的标识标牌并提供维护保养等服务。 服务时间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历天内,按院方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年度考核不合格不予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 :由采购人组织 考核 验收 , “年度考核”的等级划分(优秀:**分及以上;良好:*****分;合格:*****分;不合格:** 分以下)。年度考核不合格不予续签下一年合同。 |
五、 评审专家名单:黄远(组长)、汪群、宋美芝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 约定 执行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 称: 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
地 址: 汴阳三路 ***号
联 系 人: 邵老师
联系方式: ***********
*. 采购 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 *#楼**层
联 系 人: 吴工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吴工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