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2025-09-01 00:00:00
邀请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西乡公寓院内增设电动车棚项目已由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康供电段 批准实施,资金来自集团公司土房系统技术改造类零小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安康供电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邀请陕西锦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市花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康市中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加该项目招标。
*.建设地点:西乡站。
*.建设规模:新建长**米、宽*米钢结构电动自行车车棚一座(具体见设计文件)。
*.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此次招标所列的全部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个标段。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业绩:提供近一年内同类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份,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信誉: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安康供电段段部***室持确认通知领取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必须在**** 年* 月** 日** 时**分至** 时**分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分前,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安康供电段段部第三会议室。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公告拟邀请单位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康供电段反映。拟邀请单位存有不良反映,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办电话:************。纪委监督电话:************。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集团采购平台(网址:*****://**.*****.**/)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康供电段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东段
邮 编:******
联系人:侯建生
电 话:************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康供电段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