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8000吨纸品膜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5-08-29
广西/贵港 审批|立项|规划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8000吨纸品膜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西/贵港-2025-08-29 00:00:00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吨纸品膜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贵环审〔****〕***号

**********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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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龙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吨纸品膜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项目位于贵港市产业园区粤桂园港城三路和热电一路交汇处西北角内租赁贵港市鑫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场地中心地理坐标东经***度**分**.***秒,北纬**度*分*.***秒项目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年产塑料包装袋****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生产线:库房、热熔吹膜区、印刷区、制袋、分切、边缝区,同时建设有机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等环保工程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约为**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

二、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的规定于******日取得广西贵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备案证明,项目建设符合《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年—粤桂循环经济产业园(****年修改》、《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年)—粤桂循环经济产业园(****年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要求;在办理相关手续及落实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项目建设符合贵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印刷及其电热烘箱干燥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热熔、吹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软帘封闭收集采用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从严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表*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须按照报告表设计定期定量更换活性炭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系统。项目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贵港市产业园(粤桂园)第一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经贵港市产业园(粤桂园)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标准后排入郁江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源的机电设备要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的废包装袋外售资源回收公司再利用,废边角塑料回收到热熔回收机重新热熔制膜循环使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属于危险废物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和油桶、含油废抹布、废水性油墨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号)要求,单独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为强化非现场监管,项目须在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分别安装专用电表电线(用电用能监控系统),如实记录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启停、运行情况。

(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项目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厂区平面布置、生产设施与环保设施进行设计,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加强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第令**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年第**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号)要求,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相关规范制定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落实相关监测要求。

、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无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污

、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贵港市港北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我局委托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贵港市港北生态环境局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需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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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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