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09-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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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店镇原爱妻地块房屋拆除工程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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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西店镇原爱妻地块房屋拆除工程 四、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þ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有效的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单位处置核准决定书,如竟包人无上述决定书则需委托具有上述决定书的土石方公司运输及处置建筑垃圾,并提供和土石方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一家土石方公司只能接受一家施工单位的委托,如同一家土石方公司同时接受两家及以上不同施工单位委托的,则委托该土石方公司的施工单位的投标均无效)。 *.* 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内容:公示期间,潜在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宁海县西店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名称: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竹山南路*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号 联系人:王欢永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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