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廉财采决〔2025〕1号)
2025-09-01
广东/湛江 中标结果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廉财采决〔2025〕1号)
广东/湛江-2025-09-01 00:00:00
广东/湛江-2025-09-01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廉财采决〔****〕*号)
发布机构:廉江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廉江市人民医院****年洁净室空气净化设备设施及空气消毒机维护保养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粤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号御海湾**幢****号办公室
被投诉人*:泰合四方采购招标(湛江)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南路*号御景华府*幢一层**号商铺
被投诉人*:廉江市人民医院
地址:广东省廉江市人民大道中**号
相关供应商:湛江市大匠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草苏东菊村***号***房(仅限办公)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元,采购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涉及的业绩、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财务状况、项目履约能力等证明材料存在造假嫌疑。投诉事项*:专家评审行为存在明显倾向性与不公平性,评审专家未以各投标单位实际能力为依据开展独立评审。投诉事项*:代理公司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为由,草率作出答复。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廉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廉江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