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2024-08-07 00:00:00
遂宁市安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辆专用汽车处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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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遂宁市安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辆专用汽车处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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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让
*辆专用汽车公开竞价公告
根据《遂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遂府函[****]**号)、《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遂宁市安居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批准,我单位委托遂宁市安居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辆专用汽车进行公开竞价。
一、标的:*辆专用汽车
二、标的展示时间:****年*月*日到****年*月*日
三、标的查看联系人:冯梅
联系电话:************
四、标的查看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
五、招标方式:网上公开竞价
六、竞价时间:****年*月*日
七、标的明细
序号 | 标的名称 | 保证金 (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挂网时间 | 竞价时间 |
* | *辆专用汽车 | *.*** | *.** | *.** | ****年*月*日到****年*月*日 | ****年*月*日**:** |
八、竞买人条件
*、具有报废汽车专业的场地和设施设备,具有报废汽车回收资质的企业。
*、必须出具商务局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注销车辆户必备手续),并到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完成强制报废程序。
*、所有车辆必须在遂宁市本地进行切割解体,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
*、中标企业中标后一个月(**天)内必须对该批报废车辆处置完毕,否则视为放弃。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竞买注册
意向竞买人请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国有资产处置网上交易系统注册。注册后,即表明同意遵守相关规定和业务程序。
十、缴纳保证金
本次公开竞价保证金详见每个标的。意向竞价人应在公告展示之日开始至本标的竞价开始前*个工作日**:**之前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国有资产网上交易系统获得竞价保证金账号,并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并分配,未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或已缴纳保证金但未分配的均不能参与网上竞价。
十一、竞价保证金的处置方式
竞买成功,竞买人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缴清购车款,转让方需书面出函通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竞价保证金按报名人原路退回。如竞买成功,竞买者未按规定缴纳购车款或未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则属违约,将取消购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竞买不成功,竞买保证金将予以无息退还。
十二、成交公示
竞价结束后,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需自行到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交易系统中打印中标通知书。网上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持中标通知书到指定地点方可签订合同。
十三、价款支付
中标人应在公示期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足额缴纳至指定账户,中标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可冲抵成交价款。
十四、网上竞价规则
*、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不得小于交易文件规定的增加幅度。
*、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能修改或者撤回。当有更加报价时,其前一报价将自动失效。竞买人均可多轮报价。
*、网上竞价时间为延时竞价。延时竞价时间由出让方决定(以下举例*分钟),在*分钟内如无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结束竞价,并显示最高报价。在*分钟内如果有新的报价出现,则交易系统将从新的报价时间起重新*分钟倒计时,并以此形式循环往复直至该时间段没有新的报价出现,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结束竞价,并显示最高报价。
*、上述时间均以网络技术支持方的服务器时间以及该服务器接收报价的时间为准。
委托方(单位名称)电话:遂宁市安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话:************
交易中心电话:************
**** 年 * 月 * 日
国有资产出让(租)申请书:
出让标的 | 评估价格 | 保证金 | 交易起始价 | 信息披露时间 | |||||||||
*辆专用汽车 | *****元 | ****元 | *****元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出让(租)方基本情况 | 单位(企业)名称 | 遂宁市安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单位(企业)住址 | 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杜海平 | ||||||||||||
注册资本 | |||||||||||||
机构类型 | 机关 | ||||||||||||
经营范围 | |||||||||||||
标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名称 | 权属证号 | 评估值(万元) | |||||||||
* | *辆专用汽车 | *.** | |||||||||||
标的简介和 重大事项披露 | 评估价值*****元的*辆专用汽车出让。 | ||||||||||||
出让(租)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遂宁市安居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批准文号 | 遂安国资函(****)**号 | ||||||||||||
批准内容 | 同意遂宁市安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依法依规原则将*辆专用汽车(合计评估价值为*****元)作报废处置。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四川评车机动车鉴定评估中心 | |||||||||||
评估有效期 | ***天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评估结果 | *辆车辆鉴定评估价格共计人民币*****元 | ||||||||||||
备案单位 | |||||||||||||
备案文号 | |||||||||||||
优先权人申明 | |||||||||||||
对受让方(承租方)的要求 | *、具有报废汽车专业的场地和设施设备,具有报废汽车回收资质的企业。 *、必须出具商务局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注销车辆户必备手续),并到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完成强制报废程序。 *、所有车辆必须在遂宁市本地进行切割解体,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 *、中标企业中标后一个月(**天)内必须对该批报废车辆处置完毕,否则视为放弃。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代理机构意见 | 机构名称 | ||||||||||||
审查意见 |
附件:遂宁市安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辆专用汽车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