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5-08-29 00:00:00
六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险服务第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六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险服务第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险服务第三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号东怡金融广场*座****层
中标金额:叁佰柒拾叁万玖仟柒佰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六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险服务第三包 服务范围:霍山县、霍邱县、叶集区承保服务 服务要求:为裕安区(含辖区内市直学校)、金寨县学生及教职工******人提供承保服务,参保人数以学校实际投保明细人数为准。 服务时间:*年。项目采购合同一年一签,采用*+*+*模式。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林彬、胡金飞、贾翔、赵开银、宋大林、孙同皖、余慧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与八公山南路交叉口,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教育体育局
地 址:六安市行政中心五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号港澳广场*座*****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健、许振文、宋立壮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年*月**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