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5-08-29 00:00:00
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金阳投资集团****年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标段名称:金阳投资集团****年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采购标段预算:********.**元。
采购标段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债券期限不超过*年(含*年,具体根据申报、发行情况协商确定),上限承销费率为*‰/年,其他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供书面承诺)。
(*)其他说明。
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②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年*月至****年*月”。
③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上年度”是指****年度。
*、特定资格条件:(*)银行类供应商及证券公司类供应商均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的证明(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网最新公布查询结果证明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截图;
(*)银行类供应商具有银行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证券公司类供应商具有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①参考《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十七条,银行投标的,可以由在本项目行政区域内具有经营权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一家银行只允许一个分支机构投标),提供相应资料,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分支机构负责人”。②银行类供应商如分行或支行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总行出具的授权。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还必须满足以下内容: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含*家),且联合体牵头方需为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资质的证券公司。
(*)联合体双方均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联合体双方均应当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联合体双方均应当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
(*)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联合体双方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本次债券发行主要责任人。
(*)联合体协议书需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进入“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格式化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
*、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北京时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供应商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 **:**至****** ** **:**止(*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
七、疑问及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业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白沙中路*号*栋***
联系人:陈双
邮编:******
电话:***********
监督部门:浏阳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元,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供应商投标报价中无须包含此费用。
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
(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二)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采购答疑会;(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五)邀请有关部门现场监督;(六)组织开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七)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八)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九)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十)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十一)组织评审专家复核;(十二)组织质疑复核,答复供应商的询问,配合采购人答复质疑,配合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十三)整理并向采购人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供应商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或.****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
*、请供应商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驱动”。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格式投标文件。
*、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