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2025-08-30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机关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辽宁省辽河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辽宁省辽河公安局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盘锦富宝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辽宁省辽河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要求: **.*热情周到、随到随修,全日制服务(节假日、双休日正常营业); **.* 维护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小时(待料除外),维护作业含附加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天(待料除外); **.* 肇事及特殊项目修理,根据作业内容面议定时完工; **.* 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汽车维护规定和修理技术标准,不得缺项漏项,保证维修质量; **.* 建立车辆维修档案; **.* 不许挂靠修理以及先修后补单,不按规定出现差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 汽车配件、配件材料应保质保量,有正规的出厂合格证、不得使用“三无”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以旧代新,质价不符,少修多报,乱收费、搞回扣等。违反规定不论情节轻重均给予追回损失,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更换配件要经采购单位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配件采取旧件回收,修理厂家应予配合,否则按未换件处理。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