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2025-08-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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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广自资告字[****]*号)
广自资告字 [****]*号****/**/**
经广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广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广平经济开发区东区,滨河路西段,沙东干渠南侧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 |||||
绿化率 (%): | ≤** | 建筑限高 (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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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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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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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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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工业用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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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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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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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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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该地块开发建设及投产必须达到广平县“标准地”出让工业项目各项指标要求。项目在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万元/亩;环境标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执行。详见《挂牌须知》。*.该地块为保留地上建筑物出让,地上建筑物作价*.****万元,成交后,建筑物价款由县财政局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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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广平经济开发区东区,滨河路西段,沙东干渠南侧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 |||||
绿化率 (%): | ≤** | 建筑限高 (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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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土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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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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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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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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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工业用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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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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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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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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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该地块开发建设及投产必须达到广平县“标准地”出让工业项目各项指标要求。项目在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万元/亩;环境标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执行。详见《挂牌须知》。*.该地块为保留地上建筑物出让,地上建筑物作价*.****万元,成交后,建筑物价款由县财政局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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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
****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
号地块:
****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广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三)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宗地具体规划设计条件。
(四)出让人不负责对出让地块整理,对出让地块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五)本次挂牌出让视情况需要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也可自行踏勘。
(六)保证金截止时间指资金到账时间。
(七)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日内交清全部出让价款。
(八)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广平县非税收入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平支行
开户账号:******************
广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