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国土告字[2019]02号
2019-04-01
安徽/滁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明国土告字[2019]02号
安徽/滁州-2019-04-01 00:00:00
安徽/滁州-2019-04-01 00:00:00
合同公开
合同编号 | 明国土合(****)*** |
合同名称 | 明国土告字[****]**号 |
宗地名称 | (****)** |
宗地编号 | ***************** |
合同甲方名称 | 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合同乙方名称 | 明光市鹏翔食品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 | ***.* |
金额单位 | 万元 |
合同期限(天) | |
合同签署日期 | ****年**月**日 |
合同完成日期 | |
质量要求 | 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根据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 * %,即不超过 ***.** 平方米, 建筑面积不超过 ***.** 平方米。受让人同意不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
合同公开
合同编号 | 明国土合(****)*** |
合同名称 | 明国土告字[****]**号 |
宗地名称 | (****)** |
宗地编号 | ***************** |
合同甲方名称 | 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合同乙方名称 | 明光国兴置业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 | *****.* |
金额单位 | 万元 |
合同期限(天) | |
合同签署日期 | ****年**月**日 |
合同完成日期 | |
质量要求 | 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住宅项目建设,根据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建设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住宅建设总套数不少于 / 套。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住房套数不少于 / 套,住宅建设套型要求为 / 。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宗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 / %。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受让人同意建成后按本项下第 / 种方式履行: *.移交给政府; *.由政府回购; *.按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