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元宝区]村路建设项目(金山镇山城村二、四组)
2020-07-03
辽宁/丹东
招标采购
[丹东市·元宝区]村路建设项目(金山镇山城村二、四组)
辽宁/丹东-2020-07-03 00:00:00

村路建设项目(金山镇山城村二、四组)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浩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村路建设项目(金山镇山城村二、四组)工程(项目编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

村路建设项目(金山镇山城村二、四组)工程

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本次采购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市政公用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

*.*、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公示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因疫情期间情况特殊,经采购人同意,采购文件领取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潜在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上述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发送电子邮件后请与代理机构联系,邮件请注明标题:村路建设项目(金山镇山城村二、四组)工程采购文件”,并注明潜在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在资料审查通过后,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由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放采购文件。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年**月**日****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点:辽宁浩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山上

街书香苑小区 **** 号)。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

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址:丹东市元宝区民丰街与***国道交叉口南***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浩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书香苑小区 **** 号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蔡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铁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浩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