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东港市]长安镇王家村设施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0-07-09
辽宁/丹东
招标采购
[丹东市·东港市]长安镇王家村设施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辽宁/丹东-2020-07-09 00:00:00

项目概况

长安镇王家村设施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安镇王家村设施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主要内容为:新建*座标准化温室大棚,每座大棚长为***,宽为***,及附属设施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工,********日前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无在建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电子邮件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疫情期间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致电************,邮件主题“长安镇王家村设施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采购文件领取”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在领取文件截止时间前资料审查通过的供应商,代理机构会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地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号)

六、开启

时间:************(北京时间)

地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东港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址:东港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辽宁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东港市人民大街**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市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王云鹏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林兼 电   话:************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