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2024年安徽省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凤阳县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项目答疑澄清文件
2025-04-15
安徽/滁州
变更澄清
【货物】2024年安徽省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凤阳县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项目答疑澄清文件
安徽/滁州-2025-04-15 00:00:00
****年安徽省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凤阳县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更正信息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方式
安徽/滁州-2025-04-15 00:00:00
附件:
****年安徽省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凤阳县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项目.****
[*******************]****年安徽省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凤阳县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项目.****
[*******************]****年安徽省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凤阳县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项目.****
公告公示信息
****年安徽省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凤阳县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安徽省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凤阳 县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第**页**评分标准**“注:上述相关材料须由市级及以上农业部门或农业科研院所出具的,并提供扫描件。”要求不合理,是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回复:原招标文件资信评分中的产品技术先进性及证明“注:上述相关材料须由市级及以上农业部门或农业科研院所出具的,并提供扫描件)。”现修改为:“注:上述相关材料须由农业部门或农业科研院所出具的,并提供扫描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潜在投标单位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阳县农业农村局(凤阳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凤阳县仁爱路与辅仁路交叉口西南***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口百商杰座**栋** 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行军、陈伯坚
电 话:***********、***********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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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凤阳县农业农村局业务提交****/**/**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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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系统通过****/**/**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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