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配套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0-04-28
辽宁/丹东
中标结果
丹东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配套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丹东-2020-04-28 00:00:00
中标通知书
辽宁/丹东-2020-04-28 00:00:00
丹东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配套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丹东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配套工程 |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丹东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配套工程 | ||||||||
建设单位 |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填报单位 |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丹东市·丹东市 | 建设地点 | 丹东市区白房河、花园河、五道河、九道河及北部山区截洪沟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丹东市市政建设总公司 | 苏志伟 | 一级建造师 | ******** | ********.******元 | ***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丹东市市政建设总公司 | 营口市兴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鞍山市政修建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苏志伟 | 陈保钢 | 冯军 | ||||||||
注册资格 | 一级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 | ******** | ******** |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 ||||||||
工程工期 | ***天 | ***天 | ***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评审得分 | **.** | **.** | **.** | ||||||||
企业业绩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