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5-08-29 00:00:00
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受景宁畲族自治县城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景宁县智慧停车项目(一期)进行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项目编号: ****[****]***号
*.采购项目:景宁县智慧停车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类型:非政府采购
*.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 备注 |
* | 景宁县智慧停车项目(一期)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项 | * | ********元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开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供应商的记录名单(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书面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单位报名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并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报名登记。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非依法获取,如参与采购活动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质疑:投标人自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登记部门反映。
**.纸质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还。
**.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电汇。
**.*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款证明或投标保函复印件(盖公章)发送至邮箱(**********@**.***);若使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投标保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或提交投标保函的或保证金未到账的,应视为无效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或投标保函将被兑取: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以开标大厅时钟为准)。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景宁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景宁畲族自治县步行街**号三号楼)。
**.公开招标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以开标大厅时钟为准)。
**.开标地点:景宁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景宁畲族自治县步行街**号三号楼)。
**.联系方式
(*)采购人:景宁畲族自治县城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梅先生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商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鹤溪中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潘女士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夏女士联系电话:************
地址:丽水市宇雷路茗人居*幢****室
(*)备案及监督部门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鹤溪中路**号
采购人:景宁畲族自治县城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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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