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可用水量研究及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08-29
安徽/铜陵
中标结果
铜陵市可用水量研究及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铜陵-2025-08-29 00:00:00

铜陵市可用水量研究及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日期:********** **:** 来源:铜陵市水利局 访问量:**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铜陵市可用水量研究及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日期:****年***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扬子江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观澜路*号滨江商务楼**层***室

中标(成交)金额:******.**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铜陵市可用水量研究及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要求的全部内容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规划编制并提供*年的售后服务保障。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四、评委专家名单:李勇勤、姚群、徐显文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六、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其作出回复。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水利局

地 址:铜陵市北京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天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何村路红星美凯龙西侧二号商务楼四楼(三味堂酒店隔壁)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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