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钢结构厂房建设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我部对某部钢结构厂房建设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就投标人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钢结构厂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年*月**日**月*日
四、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久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浩都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五、预中标单位
预中标人:安徽久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预中标报价:*******.**元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情况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拟定安徽久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为预中标人。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质疑受理单位一次性提出,并且将书面异议材料现场递交到质疑受理单位,将 在收到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做出书面答复。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项目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单位名称:某部
联 系 人:李先生、马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经理、吴经理
联系电话:***********、***********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质疑及投诉受理单位
质疑受理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某部
联系人:卓壮壮
联系方式:***********
投诉受理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某部
联系人:卓壮壮
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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