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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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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施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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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达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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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有独立的订立合同的权利(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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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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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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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具备实施项目的能力(投标人具备下述资质之一: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种类:起重机械;类别:*级及以上);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④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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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号:**********
资质名称: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资质证书号:**********
资质名称: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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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号:**************
资质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桥式、门式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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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关联、管理关系的公司,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资格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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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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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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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资格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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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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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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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资格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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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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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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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不存在《广东能源集团生产项目招标管理办法》中描述的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情况(提供《资格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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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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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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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应具有港口或电厂燃料类似设备维保相关业绩*项及以上。
投标人至少提供合同协议书或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等信息,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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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生产设备维护年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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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港有限公司韶关港生产设备维护委外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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