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2025-08-29 00:00:00
| 招标项目名称: | ****年省级和美乡村激励县项目 |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 招标公告名称: | ****年省级和美乡村激励县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原公告内容: | ||||||||||||||||||||||||||||||||||||||||||||||||||||||||
****年省级和美乡村激励县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省级和美乡村激励县项目已由中共涉县县委涉县人民政府和美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涉乡建办〔****〕*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涉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乡村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涉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涉及铺设污水管网(沟盖板)、道路硬化、村庄亮化安装太阳能路灯、村庄绿化等,本项目拟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标段,分别为:*标段:亮化工程,实施地点涉及木井乡、龙虎乡、井店镇、辽城乡、索堡镇;*标段:亮化工程,实施地点涉及平安街道办、河南店镇、神头乡、偏城镇、西戌镇;*标段:亮化工程,实施地点涉及固新镇、关防乡、合漳乡、西达镇、鹿头乡;*标段:绿化工程,实施地点涉及平安街道办、河南店镇、井店镇、辽城乡、神头乡、索堡镇、西达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远程异地评审,“双盲”政策,即“盲抽”、“盲评”。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涉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河北庆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招标人:赵鑫;招标代理:付丽静, 联系电话:招标人:************;招标代理:************。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涉县行政审批局、涉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 电子邮箱:*******@***.***、*************@***.*** **.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
||||||||||||||||||||||||||||||||||||||||||||||||||||||||
| 变更公告内容: | ||||||||||||||||||||||||||||||||||||||||||||||||||||||||
变更内容如下: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变更内容: *.*资质要求: *标段至*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标段至*标段: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标段: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以最新上传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变更内容,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说明。 河北庆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