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08-29 00:00:00
受国家税务总局龙港市税务局委托温州立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对下列房产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原则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对外招租,符合相关要求的承租人都可以公平参与竞租,程序正当,公正不偏私。
二、竞拍标的及起拍价
标的
对以下房产租赁权*年进行招租。
现将招租情况公告如下:
标项 | 坐落地址 | 建筑面积(㎡) | 年租金底价(元/年) | 租期(年) |
* | 龙港市西桥街*******号 | ***.** | ****** | *年 |
* | 龙港市龙跃路***号后幢 | *** | ****** | *年 |
注:投标报价时不得低于年租金底价,先付租金后使用,租赁期间未经业主同意,不得转租、分租。
三、竞租人资格条件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个人、企业或组织;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承租人需按出租人的要求,进行合法经营;
*、不能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法律法规禁止的危险物品;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得作为餐饮娱乐住宿行业使用;
*、不得改变现有格局、建筑外立面。
四、承租要求
(一)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招租标的转租、转让、转借。
(二)租赁期间承租人自行承担水费、电费、保洁费和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费用,物业费用由承租人自行与物业服务公司协商约定。现有水电容量不足时,由承租人负责增容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竞租人资格:
(*)非本人参与竞租的;
(*)投标报价时低于年租金底价;
(*)未在竞标截止时间递交竞租资料的。
(四)本次开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五、竞标人咨询报名时间
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报名地点:温州立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龙港市西五路咸园社区办公楼一层,联系人:周先生,咨询电话:***********;监督人:吴先生,监督电话:*************。
六、竞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年*月**日**:**时在国家税务总局龙港市税务局*楼会议室举行。
七、竞标人须递交以下报名材料
公司有承租意向的竞租者:公司法人凭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个人有承租意向的竞租者:个人凭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八、代理费用
招标代理费用按中标*年租金的*%由中标人支付,竞租人报价需考虑该费用。
九、竞标方式
*、竞标当天,竞租人持有效证件(公司法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与竞标。原件备查,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个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招租方式采取委托代理公司组织竞价方式进行,以最高价者得。
*、以招租年租金为底价,代理公司现场发放报价单,承租意向人现场填写报价单。
*、低于招租年租金为无效报价。
*、仅有一家竞租人的,按年租金底价中标,如有两家及以上报价的价高者中标。
*、两家及以上最高报价相同的,由原承租人中标,如无原承租人则安排相同报价单位再做一轮投标。
*、如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本招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国家税务总局龙港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龙港市税务局
温州立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