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2026年度)答疑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2025-08-27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2026年度)答疑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5-08-27 00:00:00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年度)答疑公告

  • 招标公告
  • 澄清/变更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年度)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年度)补疑*

**************

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关于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年度)项目,我方仔细阅读了贵方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现有如下不明之处,需请贵方对下列问题予以澄清:*、评分项“投标人业绩”中: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业绩须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合同;(*)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我司提出疑问:若无法提供“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提供对应的合同发票是否能作为业绩证明资料?

答:如为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全部履约完成的发票扫描件,发票无需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如为正在履约未全部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需须提供合同、已完成的部分发票、业主(或合同甲方)开具的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发票无需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附件:

  •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年度)补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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