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2025-08-2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樵店乡七一村水产养殖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富邦中佳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经天路*号*栋*层**号
被投诉人: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樵店乡政府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君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雅和南一路**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君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樵店乡七一村水产养殖项目(三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人未收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任何质疑答复。我公司于****年*月**日邮寄本项目质疑函,向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四川君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项目采购结果公告期****年*月*日,质疑期*月**日***日)。采购代理机构*月**日签收质疑函,答复期届满日*月**日,我公司仍未收到答复。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成交供应商四川渔光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属虚假响应。其响应的 “水源热泵进水侧水泵、水源热泵水源侧水泵、水源热泵加温侧水泵(*)、水源热泵水源侧水泵(**)” 制造商为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经查询该制造商为大型企业,但声明函称其为中型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第二十条追责。
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四川渔光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关联大型企业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属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 “电缆” 制造商为四川美军河线缆有限公司,经查询该公司未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无证不得生产),成交商属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近*年***个渔业(水产养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业绩(附合同及验收报告),属以特定行业业绩设条件,构成差别/歧视待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剑阁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