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东城镇沈家沟村35.2亩耕地-旱地公开竞价
2025-08-29
新疆/昌吉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农村产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东城镇沈家沟村35.2亩耕地-旱地公开竞价
新疆/昌吉-2025-08-29 00:00:00

[农村产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东城镇沈家沟村**.*亩耕地*旱地公开竞价

作者:信息来源: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发布时间:********** **:**
土地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东城镇沈家沟村
面积:**.*亩(机动地**.*亩)
流转年限:
土地类型:农业用地*耕地*旱地
平价水:*
底价:***元/亩/年
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土地设施保护押金:*万元
灌溉方式:
井数量:*个
详细地址:
报名截止日期:**********
报名保证金:
联系人:万里江
联系电话:***********
交易方式:
竞价时间:********** **:**
竞价地点:沈家沟村村委会
其它说明: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盘活现有存量资产,东城镇沈家沟村作为发包方拟对沈家沟村集体公留地进行公开对外招标,现对招标条件公告如下:一、招租地基本情况现沈家沟村各小组集体公留地承包期限部分已到期,经村两委研究,拟****年*月*日进行公开招标承包。承包期限为三年,参加竞标者需交押金****元方可竞标,中标者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缴纳三年的全部承包费。二、招租地租金报价(每亩每年):*、一组集体公留地(旱地)**.*亩:标底价**元*、一组原学校地(旱地)**.*亩:标底价***元*、三组集体公留地(旱地)**亩:标底价**元*、四组原学校地(旱地)**亩:标底价**元*、五组集体公留地(原雀仁队旱地)***.*亩:标底价**元*、五组集体公留地(原雀仁队水地)**亩:标底价***元*、六组原学校地(旱地)**亩:标底价***元*、六组集体公留地(旱地)**.*亩:标底价**元*、六组集体公留地(反梁沟旱地)**.*亩:标底价***元**、六组集体公留地(水地)**.* 亩:标底价***元三、承租人产生方式*、本次招标最终承包人产生采用公开竞标的方式,以最高报价者取得承包权;*、本次招标成立评选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村监委会、议事会代表等。四、报名须知???*、凡有能力承包种植、愿意遵守土地承包合同规定、自愿参与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需提前缴纳村集体资产使用权交易保证金****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保证金缴纳后方可参与竞价: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姓名)保证金竞价结束后退回保证金。*、竞价成功者竞价结束后须向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竞价服务费。五、注意事项??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接受出租土地并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出租土地,确保农地农用,符合当地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不得弃耕抛荒。在经营过程中所用的生产资料(农药、地膜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必须保护地上、地下农业设施,不得影响或损害农民集体、相邻农户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出租土地,禁止改变出租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占用出租土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出租土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出租的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必须以书面方式征得承包方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六、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一)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租赁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租金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租金可以作相应调整。(二)如乙方在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经营该出租土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 ** 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合同期满后 **日内将原出租的土地交还给甲方。合同期内,乙方需变更或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半年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七、报名日期****年*月**日起;报名地点:沈家沟村村民委员会联系人:万里江联系电话:***********。本次租赁招租事宜和本公告解释权归沈家沟村村民委员会。特此公告。东城镇沈家沟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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