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2025-08-28 00:00:00
淮安市建筑工程学校(清江浦区职业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淮安市建筑工程学校(清江浦区职业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淮安市建筑工程学校(清江浦区职业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淮安市建筑工程学校(清江浦区职业学校)物业管理服务,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在服务期满后,如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满意且乙方考核合格,经区财政局同意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不超过*次,成交价不予调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电子签章); (*)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电子签章)。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请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提前登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提交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北京北路***号河韵大厦*楼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建筑工程学校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化工路*号
联系人:王学军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江浦分中心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号河韵大厦*楼
联系人:孙超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超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