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8月29日)
2025-08-29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8月29日)
浙江/宁波-2025-08-29 00:00:00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月**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象山鑫顺砂石有限公司年产*万吨石英砂项目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爵溪街道石城山码头


象山鑫顺砂石有限公司



象山鑫顺砂石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现拟投资***万元,采购破碎机、摇摆筛、提升机、球磨机等生产设备及相关辅助设备,利用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爵溪街道石城山码头的自有用地(约******)开展生产,将外购的石英石子(工业矿石)通过破碎、筛分、超细碎等工艺加工成石英砂,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可达年产*万吨石英砂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防治措施:

(*)装、卸料废气:装卸料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同时配合喷雾抑尘。

(*)投料、破碎筛分、出料废气:本项目石料破碎筛分阶段前进行预湿控制破碎筛分废气量,破碎筛分生产线密闭收集废气,并在进出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投料、出料废气,收集的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筛分等工序在密闭生产车间进行,同时配合洒水抑尘控制无组织粉尘。

(*)堆场废气:本项目原料、产品堆场位于室内,堆场内安装固定式自动喷雾设备,对整个堆场进行喷雾处理,保持一定湿度,以此控制无组织粉尘。

(*)车辆运输废气:进出厂区进行车辆冲洗,厂区硬化道路,加大对路面的清扫和洒水抑尘。

*、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码头现有厕所,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道。

*、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保持门窗关闭状态;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振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处置方法: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作无害化或资源化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象山港路***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