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关于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2025-08-28
云南/西双版纳 招标采购
西双版纳州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关于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云南/西双版纳-2025-08-28 00:00:00

西双版纳州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关于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服务内容:(*)对我中心所属项目进行招标代理工作,涵盖工程、货物、服务项目等,包括编制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询价公告)、解答招标疑问、组织评审活动、公布评审结果、制作档案资料等所有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并协助委托人办理招标审批备案相关事宜。(*)招标代理工作须合法合规,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满足我中心的需求,在招标工作完成后提供归档资料。

*.服务期限:*年。

*.服务质量要求:委托招标项目服务质量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且符合现行其他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应出具说明

*.申请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的不良情况。

*.申请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段时间****年*月至今任意连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凭据是指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如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段时间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税款申报表》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依法免税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段时间****年*月至今任意连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凭据(凭据是指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申请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遴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遴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西双版纳州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景洪市景洪街道纳昆康巷*号)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遴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四、遴选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遴选申请文件份数正本份;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内)

*.装订要求分册装订(遴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申请人按照遴选文件规定的遴选申请文件顺序编排装订。采用胶装成册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封套上写明遴选人名称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递交截止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五、中标单位的确定

西双版纳州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组建评审小组。通过组织遴选活动审议会,确定中标单位,并按流程在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窗口(*****://****.****.***.**/*****.*****)公示结果。公示期结束无异议,遴选单位将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执行合同条款,未中选的申请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西双版纳州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地址:景洪市允景洪街道纳昆康巷*号

联系人:丁云秀、邓少文

联系电话:************

七、其他

(一)代理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无论递交资料成功与否,各代理机构的遴选资料恕不退回,由我单位予以存档。我单位承诺将对所有代理机构的资料予以严格保密。

(二)代理机构自行承担遴选所产生的费用。

(三)服务期内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西双版纳州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年*月**日


附件*:遴选须知.***

附件*:遴选办法.***

附件*:遴选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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