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露天矿生态系统价值量化与提升技术研究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8-27
北京 中标结果
中国神华露天矿生态系统价值量化与提升技术研究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北京-2025-08-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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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国神华露天矿生态系统价值量化与提升技术研究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隋昕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北京-2025-08-27 00:00:00
中国神华露天矿生态系统价值量化与提升技术研究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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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露天矿生态系统价值量化与提升技术研究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中国神华露天矿生态系统价值量化与提升技术研究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中国矿业大学 | 安徽理工大学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 |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雷少刚,教授,*********** | 陈孝杨,教授,/ |
| 业绩 | *、大型露天矿区生态退化机理与保护修复集成监管技术、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年**月 *、平庄煤业露天矿生态减损型开发与系统修复技术及示范研究、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露天煤矿、****年*月 *、大型露天矿生态损伤传导机理与减损开采关键技术、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年**月 *、工业废弃地污染治理绿色利用与生态产品协同开发技术、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年**月 *、西部采煤沉陷区光伏与植被恢复的互馈调控机制、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年**月 *、煤炭开采对生态环境损伤演变机理、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年*月 *、土壤基质重金属钝化与功能提升技术服务、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年**月 |
*、光伏扰动下的沉陷积水区生态环境影响及控制技术、平安煤炭开采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年**月 *、神东沟壑地形开采扰动下水土流失机理与评价研究、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年**月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隋昕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