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08-28 00:00:00
二、合同名称:*********年度福州市社会福利院(福州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食堂综合零售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年度福州市社会福利院(福州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食堂综合零售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州市社会福利院(福州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湖边村**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福建陆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仓山区仓山镇万里村万升小区东区*#楼、*#楼连体**店面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
*********年度寄养老人伙食费 |
*(年) |
¥*,***,***.**** |
¥*,***,***.** |
本次采购项目为食堂主、副食品零售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食材质量须符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
|
* |
****年度集中供养对象伙食费 |
*(年) |
¥***,***.**** |
¥***,***.** |
本次采购项目为食堂主、副食品零售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食材质量须符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
|
* |
*********年度集中供养对象伙食费 |
*(年) |
¥***,***.**** |
¥***,***.** |
本次采购项目为食堂主、副食品零售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食材质量须符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
|
* |
****年度在职职工伙食费 |
*(年) |
¥**,***.**** |
¥**,***.** |
本次采购项目为食堂主、副食品零售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食材质量须符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
|
* |
*********年度在职职工伙食费 |
*(年) |
¥**,***.**** |
¥***,***.** |
本次采购项目为食堂主、副食品零售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食材质量须符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