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8-28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瑶海区新建幼儿园班级桌椅睡床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育龙教育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号滨湖时代广场****地块**幢***室
被投诉人*: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瑶海区芜湖路*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楼
被投诉人*:瑶海区教体局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街道裕溪路****号
五、基本情况
****年瑶海区新建幼儿园班级桌椅睡床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编号:**************)采购人是瑶海区教体局,代理机构是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是公开招标,项目预算***.*万元,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该项目于****年*月**日在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更正公告,于*月**日开标。*月**日安徽育龙教育装备有限公司向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月**日,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质疑答复函》,对质疑事项作出了明确答复。*月**日安徽育龙教育装备有限公司向我局提起书面投诉。投诉称:被投诉人未提供评审小组对质疑实质性内容的技术资信分的得分情况和价格分得分情况的合理回应,没有事实依据,程序违法。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未对投标人“合肥众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报价*******.** 元已达预算 **%、明显低于市场价、存在串标嫌疑的行为启动澄清程序,此违规行为已经影响中标结果的有效性。没有体现出公平公正的原则。投诉人请求瑶海区财政局调查后认定违规并依法处理,责令被投诉人重新采购或另行确定中标候选人。经调查,在本次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技术资信分的评审符合要求。其中,客观分扣分依据明确,分值计算准确;主观分评审未发现不公正或倾向性情形。价格分的计算过程及结果准确无误。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合肥众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价格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情况进行询标,并在评标见证报告中进行说明,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如下: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瑶海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