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山东城轨规划设计有限公司50%股权
2025-08-29
山东/淄博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省级】山东城轨规划设计有限公司50%股权
山东/淄博-2025-08-29 00:00:00
山东/淄博-2025-08-29 00:00:00
山东城轨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股权
信息来源:省级公共资源
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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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山东城轨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淄博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淄博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其中山东轨道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实缴出资***万元,占比为**%;淄博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占比为**%。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恒鲁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及淄正德会审字[****]***号《审计报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署的全部相关协议、合同。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