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5-08-28 00:00:00
泰安德诺医疗医药产业园项目(一期)监理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德诺医疗医药产业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泰安德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一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泰安德诺医疗医药产业园项目(一期)监理; *.*建设地点:位于泰安高新区龙潭路以西,配天门大街以北;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平方米(约**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建设车间及配套设施等; *.*工期要求:***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注: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范围内的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不划分标段; *.*监理最高限价:**.**万元,最高费率:*.*%;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 *.*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备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德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高新区隆基街以南、龙腾路以东隆基科技城**号车间*号楼***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新华城国际广场**写字楼东区五楼(泰安市岱阳大街东首路南) 联系人:杨佃杰、来永霞 电话:************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杨佃杰、来永霞 联系方式:************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高新区建设管理部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