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25-08-28 00:00:00
汉滨区建民初级中学采购学校食堂劳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汉滨区建民初级中学采购学校食堂劳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合同包*(汉滨区建民初级中学采购学校食堂劳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年*月至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年*月至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更正为:合同包*(汉滨区建民初级中学采购学校食堂劳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年*月至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年*月至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原采购文件合同条款:二、聘用期限: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
更正为:二、聘用期限: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乙方圆满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甲乙双方诚信、良好合作、并通过家长及学生代表评价后且合同条款价款无调整的基础上,甲方可与乙方再续签不超过一年的合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次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投标单位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备注委托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进行登记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邮箱向投标单位发送磋商文件。
*、各投标单位只可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与磋商会议。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汉滨区建民办事处建民初级中学(汉滨区建民初级中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建民办事处建民初级中学
地址:安康高新区联合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兴天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号禾盛京广中心*座**层****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爱妮
电话:***********
华兴天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采购公告
- * 变更公告
- * 结果公告
- * 废标/终止公告